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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安全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安全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信息学院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岗位在安全管理工作上的责任,根据学校相关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结合信息学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信息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院长担任,成员:各基层单位负责人。

第三条组长是信息学院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信息学院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作部署;

(二)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制;

(三)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五)保证本部门安全管理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督促、检查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第四条副组长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三)定期研究部署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提请部门研究解决;

(四)承担组长交办的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组长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除履行副职领导职责外,还应承担以下职责:

(一)协助党政负责人组织制定部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教育培训计划、工作计划等;

(二)受党政负责人委托,负责部门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领导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三)负责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基层部门安全管理工作;

(四)受组长委托,协调、支持、配合其他副职领导做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信息学院基层单位安全工作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一)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学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四)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第六条信息学院安全员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学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院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的归档工作;

(三)负责督促、检查学院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的归档工作;

(四)负责风险点等台账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院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资料保管工作;

(六)负责安全隐患整改完成的资料记载工作;

(七)负责各类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第七条信息学院基层单位安全员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区域内的安全管理;

(二)发现和消除隐患(日查记录);

(三)不能消除的隐患书面上报上级管理岗位或部门;

(四)未消除隐患前做好相应防护措施;

(五)记载安全隐患整改完成的资料;

(六)对进入本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教育记录);

(七)传播安全知识,义务宣传员;

(八)做到 “我要安全”并提醒身边人也要安全。

第八条信息学院网格化区域(如房间等)安全员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网格化区域(如房间等)的安全管理;

(二)发现和消除隐患(日查记录);

(三)不能消除的隐患及时上报本单位安全员;

(四)未消除隐患前做好相应防护措施;

(五)对进入本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教育记录);

(六)传播安全知识,义务宣传员;

(七)做到“我要安全”并提醒身边人也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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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4月11

  

——出自东信院发〔2017〕5号《信息学院安全管理责任制》,2017年4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