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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学组织活动开展规范(试行)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学组织活动开展规范(试行)

为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团要求,推动团学组织规范化运转,提升组织活力和团员意识,拓宽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学生的渠道和载体,增强团学组织吸引力凝聚力,促进团学组织与团支部、班级融合,更好实现组织内部信息共享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职能,有效提升团学组织服务学校、学院中心工作和学生成长成才的能力水平和质量,现决定建立《2018-2019学年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学组织活动开展规范(试行)》。

一、活动的策划组织和报备开展

1.活动的策划:活动策划应由各团学组织部门发起和撰写,并在活动开展前半个月向团委提交活动策划书(见附件),团委给予相应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2.活动的组织:活动组织由各团学组织部门具体执行,如遇重大活动,部门内人员分工紧张时,可向其他部门借调人员参与活动组织,被借调部门在无特殊情况下,应给予相应支持,通力协作。

3.活动的报备:活动开展前一周,部门负责人应向团委报备活动开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

4.活动的开展:活动开展时,各部门应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积极为活动参与学生提供优质服务,反馈并解决学生的合理诉求。

二、活动的经费

1.活动经费综述:活动经费预算应在活动策划阶段,填写《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学活动预算表》(见附件),并附在策划书后于活动开展前半个月一并提交给团委,学院团委将根据学院学生活动经费的统一的规划和部署,落实相应的活动经费。

2.奖品类:如活动需提供奖品,则原则上,奖品发放比例应不超过参与活动总人数的33%,且奖品应以文化类和体育类用品为主。

3.印刷材料类:印刷材料类包括奖杯奖状、条幅等活动现场装饰、评委材料等。为减少报销环节和学生垫付成本,部门可在印刷材料设计完成后,联系团委并提交相应设计材料,由团委负责协调制作和统一付款。

4.活动用品类:活动中所需用品,各部门应遵从借用为主,购买为辅,借买结合的原则,团委负责协助各部门做好活动用品借用工作。

5.活动经费报销:活动用品物品在购买时需开具发票,各部门务必在购买时向经营者索要公司发票,并提供发票抬头及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东北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6300354XU

电话:024-83687506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

开户行:建行沈阳东北大学支行

开户账号:21001464601059123456

在东北大学莘莘学子超市购买的活动用品,请及时向收银员索要购物小票,并于报销时提供给团委。

三、活动的场地

1.活动场地:以借用信息学馆301报告厅(90人)、综合楼209报告厅(186人)、综合楼308会议室(50人)、大学生活动中心场地为主。教师讲座、讲课、培训等可借用教学馆教室;创新创业类比赛等在必要时可借用科学馆场地。

2.场地使用:各部门在相应场地内开展活动时,应在活动开展前,注意场地的使用安全规范,认真阅读场地内设备的使用说明。在活动期间,如改变场地布置,应在活动结束后还原。在活动结束后,清理场地内的垃圾,关闭相应设备,场地还原至使用前状态。

3.场地借用流程:大学生活动中心场地:关注微信公众号:hyshi-cn→填写好个人信息并填写邀请码064650→选择相应活动时间和教室填写活动主题和联系方式预订成功(预订系统在9-17时运行)。其他场地:各部门可直接联系团委老师,进行协调和借用。

四、活动的总结

1.活动总结:各部门开展活动后,应及时进行活动总结会,从宏观上着重总结本次活动的亮点、优点和不足,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及实际意义和效果;从微观上,总结活动流程是否严谨、规范,部门中每位活动组织者的分工是否明确合理、工作态度、执行情况和默契程度等,群策群力为下一次开展活动总结经验,不断提升组织服务能力和质量。

2.活动信息整理:为方便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开展年度综合评分评定工作,增强团学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各部门在开展活动时,应及时汇总参与人和获奖人的信息,并填写好《团学组织活动信息汇总表》(附件),在活动结束经参与人和获奖人确认后,提交至团委组织部相应对接人员(见附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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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10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