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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团学组织工作例会制度

          信息科学与工程团学组织工作例会制度


为提高团学组织工作效率,促进组织内部沟通与合作,实现组织内部信息共享,现决定建立周工作例会制度。

一、主席团例会

1.召集与记录:例会由四个组织轮流召集,会议记录及填报由组织部负责。

2.时间及地点:每周二21:00—22:30在三舍C区242会议室召开。节假日等特殊情况由主席团内部自行调整。

3.与会人员:主席团所有成员及会议内容中相关活动负责人。

4.会议内容:各组织汇报近期工作完成情况,着重介绍在任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需要其他部门解决的事项。

二、部门例会

1.召集与记录:召集人为各部门部长,会议记录及填报由部门内成员完成。

2.时间及地点:每周至少召开一次部门会议,例会时间确定后报给组织部,地点各部门自行调整。

3.与会人员:相关主席团负责人及部门全体成员。

4.会议内容:各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商讨安排。

三、制度要求

1.召集人要拟定会议议程,不能毫无准备地召开例会,做好会前准备、会议记录、汇报等三项工作。

2.所有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有特殊情况不能与会或迟到,主席团例会向召集人请假,部门例会向大三学长请假。均需陈述缘由并留作会议记录,留作换届参考。

3.每次例会要有专门的会议记录本,由记录员保管。会议纪要须包含:会议时间(起止时间格式为年/月/日/时/分)、议题、召集人、记录员、与会人员、缺席人员、简记重要会议内容及商议结果等。

4.开会时,尊重发言人和在座成员,不得闲聊,要积极发表个人意见。

5.每次例会都要填写《信息学院团学组织会议记录表》,每月月底报给组织部存档。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学组织例会记录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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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