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信息学院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岗位在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上的责任,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结合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信息学院学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兼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各年级辅导员担任,涵盖本科、硕士、博士各个年级;成员为各寝室社区主任、各班级班长,覆盖全体同学。
第三条组长是信息学院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信息学院的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作部署;
(二)建立、健全学院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制;
(三)组织制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组织制定并实施学院学生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五)督促、检查学院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并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学院学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制定学院学生安全事故排查方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第四条副组长对所负责年级的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所负责年级的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分管年级的学生内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三)定期研究部署所负责年级的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提请学院研究解决;
(四)组织建立所负责年级的学生的安全管理网络,根据年级、寝室、班级设立安全员;
(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记录表》和《安全教育记录表》检查;
(六)承担组长交办的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副组长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除履行副职领导职责外,还应承担以下职责:
(一)协助组长制定部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教育培训计划、工作计划等;
(二)受党政负责人委托,负责分管年级的学生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领导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三)负责分管年级的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基层部门安全管理工作;
(四)受组长委托,协调、支持、配合其他副组长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院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资料保管工作。
第六条信息学院学生宿舍社区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分管社区学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工作;
(二)负责分管社区学生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的归档工作,检查《安全教育记录表》填写情况;
(三)负责督促、检查分管社区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的归档工作,检查《安全检查记录表》填写情况;
(四)负责安全隐患整改完成的资料记载工作;
(五)负责各类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第七条信息学院各班级班长或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班级区域内的安全管理;
(二)发现和消除隐患(安全检查记录);
(三)不能消除的隐患书面上报辅导员和学院安全工作负责人;
(四)未消除隐患前做好相应防护措施;
(五)记载安全隐患整改完成的资料;
(六)对进入负责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教育记录);
(七)传播安全知识,义务宣传员;
(八)做到“我要安全”并提醒身边人也要安全。
第八条信息学院学生宿舍寝室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宿舍的安全管理;
(二)发现和消除隐患,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三)不能消除的隐患及时上报班长和辅导员老师;
(四)未消除隐患前做好相应防护措施;
(五)对进入本宿舍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记录);
(六)传播安全知识,义务宣传员。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