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信息学院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根据国家教育部及东北大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命名奖学金评比办法如下:
一、评定程序
1、每学年开学初,学院公布可供申请的东北大学命名奖学金种类、等级、金额、人事及申请范围。
2、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东北大学命名奖学金申报表》,上交年级辅导员并报学生办公室汇总。
3、学院评审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给予评定(主要参照普通奖学金活动情况),拟定获奖名单并张榜公布,广大同学无异议后,确定名单,本人填表,主管院长签字后上报东北大学学生处。
二、评定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我院同学可申请评比: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及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学生;
2、在过去的两个学期中均获得普通奖学金或至少获得一次二等以上普通奖学金的学生。
三、评定原则
命名奖学金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学年评比一次,一次性发放给学生本人,领取者在领取时须在领取单上签字。普通奖学金和命名奖学金可兼评兼得,命名奖学金不兼评也不兼得。
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〇〇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