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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关于教师助课的暂行规定

教师助课是青年教师学习提高的重要环节,也是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改进学习方法、巩固课堂学习效果的有效有段,为了明确助课要求,规范助课工作量核定,特制定信息学院教师助课暂行规定。

一、确定助课教师

1、新入职、无授课经历的青年教师务必加入一门课程的教学团队,必须经过至少一个学期的助课过程,才可以独立承担班级授课任务。各研究所由教学副所长与新入职教师沟通,加入课程团队,指定有经验的课程主讲教师作为其指导教师,安排助课任务。

2、对于教学工作量大、授课班级多的课程,可由主讲教师指定本团队的青年教师进行助课。

二、助课过程要求

1、课前准备:积极主动协助主讲教师进行课前准备,协助进行课件制作等;

2、随堂听课:要求尽量全程听完主讲课程,随堂听课不得少于24学时;

3、课后辅助教学:由主讲教师按需安排其他教学任务,包括批改作业、课后答疑、指导学生实验、积极反馈学生学习情况、研究教学中的问题、协助完成教学改革等。

三、助课工作量核定

1、助课教师统一填报《东北大学助课教师登记表》,并由主讲教师签署意见;

2、学院教学办将组织审核助课完成情况,包括听取授课班级学生反馈意见等;

3、学校教务处助课学时的核定工作量为课程标准学时的40%(不含班级系数),学院年终考核业绩点计算的学时工作量为主讲教师工作量的20%(含质量系数、班级系数)。主讲教师工作量不做相应减少。

本规定自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执行。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出自东信院发[2013]7号:

《信息学院关于教师助课的暂行规定》